历史地名该如何处理? 



 

丽水市地名委员会由分管副市长任主任,市府办、市民政局负责人兼副主任.委员由市民政局、财政局、教育局、发改委、建设局、国土资源局、公安局、交通局、旅游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工商局、档案局、丽水日报社、莲都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邮政局、军分区等17个部门的主要领导组成.委员会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