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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  构  概  况    


    一、机构介绍   
    丽水市地名委员会成立于1980年6月,是市政府负责管理全市地名工作的主要机构。 
  二、成员单位
  丽水市地名委员会成员由市民政、财政、教育、发改委、建设、国土资源、公安、交通、旅游、质量技术监督、工商、档案、丽水日报社、莲都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邮政、军分区等17个部门的主要领导组成。
  三、常设机构
  市地名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丽水行政中心裙楼。
  四、工作体制
  丽水市的地名工作采取“以市地名委员会办公室为主导,以学会专家组为智囊,以市行政区划地名学会为纽带,将众多专家学者、地名工作者和有关房地产、电信、网络、软件开发商和新闻媒体的朋友团结起来,共同做好地名工作”的工作模式。(点击此链接查看“组织结构图”)
  五、主要职责
(一)负责同级地名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二)承办同级人民政府审批的地名命名和更名事项,审核本辖区各类地名的命名和更名的申报,核发《地名使用批准书》,公布标准地名;
(三)收集和整理地名资料,管理地名档案;
(四)编制地名规划并组织实施;
(五)设置和管理地名标志;
(六)指导专业部门的地名管理工作;
(七)编辑地名图书,审核各类公开或者内部出版物中的地名;
(八)组织地名学术研究,提供地名咨询服务;
(九)推广与监督标准地名的使用;
(十)向同级民政部门或者城建部门提出处罚违法行为的建议,并办理相关的具体事宜。 
  六、联系方式
  地址:丽水市花园路1号行政中心
  邮编:323000
  电话:0578-2090249  传真:0578-2091576
  网址:http://www.lsdmw.com  
  E-mail: lshcy200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