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市2007年度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工作总结
根据浙江省民政厅《关于开展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年度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浙民区[2007]40号)和《关于开展全省地名数据库验收工作的通知》(浙民区[2007]102号)要求,龙泉市民政局地名办高度重视这一工作,及时制定工作计划,在局领导的大力支持下,较好地完成了预定的年度工作任务,现将有关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机构健全。根据省、市对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工作的部署和要求,龙泉市民政局在年初就将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列入今年的主要工作,同时对市地名委员会有关成员及时进行了调整,使地名委员会在地名公共服务工程的领导和协调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为加强对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工作的领导,分管地名工作的胡新民副局长及时向分管副市长汇报了这一工作,得到了市政府、市财政的大力支持,使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在组织领导和财政经费上得到了保障。
二、制订计划,认真落实。根据省、市对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工作的要求,我们结合本地实际,制订了《龙泉市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实施方案》,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坚持服务群众、服务社会的宗旨,力争用5年时间实现“五个一”的地名公共服务工程体系,即:一套规范的地名管理工作制度和机制,一套实用、美观的城乡标准地名标志,一套具有本地特色的城市地名规划,一套方便实用的地名数据库,一套便民利民的地名信息化服务项目。充分发挥地名公共服务工程的作用,为营造顺畅的社会交往交流环境、构建和谐社会服务。在实施方案中,对每项专门事务,都做到有时间进度计划、有工作进度要求,力争有计划、有落实。
三、积极参加培训学习,努力提高业务水平。积极参加省厅举办的业务培训学习,做到认真听课,融会贯通,把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联系起来,使自己能够在工作中熟悉软件的运用。同时,在工作之余,也能够做到积极向省市领导和有关专家及同行虚心求教、学习,还通过网络、报纸、书籍等其他途径学习了解地名公共服务工程的有关业务知识,努力使自己熟悉工作业务,尽快进入工作角色,争取早日完成这一工作。
四、认真细致,搞好各项具体事务工作。
1、数据库建设:我们于今年6月份就开始了龙泉市地名数据的收集和更新工作,在原来地名补更资料的基础上,对我市的地名数据进行了全面的补查和资料更新,9月底完成地名数据的录入工作。目前龙泉市地名信息数据库共有2821条属性数据。其中:行政区20条,群众自治组织455条,居民点1625条,建筑物264条,单位102条,道路132条,河流22条,湖泊2条,山峰159条,山脉8条,旅游景点32条。
2、信息化服务。根据丽水市民政局的工作部署,结合本地工作实际,龙泉市地名网站将采取在市地名网挂靠、制作网页的办法,目前根据市局的工作安排,我们正在收集资料、前期准备中。电子地图的制作我们已经由丽水市民政局地名办统一和浙江省第一测绘院签订了开发合同,龙泉市的地图校对工作于7月份就完成,第一期的制作费用也同时已经到位。
3、城市地名规划。我们与今年初就开始着手城市地名规划的准备工作,6月份通过了《龙泉市城市地名规划》立项审批。经过多方面的努力和协调,目前已经和丽水学院正式签订了编制协议,编制工作正在进行中,预计年底可以出台地名规划初稿。
4、农村地名设标与管理。农村地名设标工作在原来公安部门管理的基础上,通过我们地名办的努力,截止今年10月底全市444个行政村共设置农村门牌71970块,设标率达到100%。9月份,我们还对全市8个建制镇的35条主要街道制作安装T型街道牌41块,大大改善了龙泉市乡镇街道无路牌的落后面貌。
5、地名规范化建设。今年以来,我们在原来已经出台《龙泉市地名管理实施细则》的基础上,加大宣传力度,同时对一些不规范地名进行了清理整治,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各房地产开发单位、有关职能部门对地名法规的意识逐步增强,地名申请、更名审批等工作也步入有序管理的正常运行轨道。
龙泉市民政局地名办
二○○七年十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