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民字(2006)91号
关于公布市工业园区主要道路命名的
通 知
各乡镇、街道,市属有关单位:
龙泉市大沙工业园区、青瓷宝剑园区主要道路命名工作,在市委、市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下,我们按照《龙泉市地名管理实施细则》的要求,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征集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社会知名人士和市民的意见,经市地名办公室审核,现将市工业小区主要道路命名公布如下:
一、大沙工业园区:园区内有南北方向主要道路二条,自东向西依次命名为“大沙一路”、“大沙二路”,以该地地名命名主要道路,即反映了该地的地理、历史文化传承,又很好地保留了“大沙”这一历史悠久的地名,且为今后园区规模扩大发展的道路命名提供了思路和方法。
二、青瓷宝剑园区:青瓷宝剑园区内有东西方向三条主要道路,依次为原剑池西路、南秦路和江滨南路(未建成)由东向西的延伸,根据道路我们延伸的实际情况,决定沿用原“剑池西路”、“南秦路”和“江滨南路”路名。
附:市大沙工业园区、青瓷宝剑园区路名图。
龙泉市民政局
二○○六年十二月五日